友谊路15-17号大院物业保洁管理服务 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2515568120261808
二、合同名称:友谊路15-17号大院物业保洁管理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3000260126169512-13308434
四、项目名称:友谊路15-17号大院物业保洁管理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
联 系 方 式:13651825411
供应商(乙方):上海泰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659号609室
联 系 方 式:139177009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除上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外, 甲方因机关正常运营需
要, 需委托乙方提供其它服务( 合同文件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
如通讯、 理发、 送水、 洗衣、 自行车免费租赁、 物品搬移等服务,
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 临时性服务等) 的, 视为延伸
服务, 延伸服务的内容、 标准和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服务要求: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除上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外, 甲方因机关正常运营需
要, 需委托乙方提供其它服务( 合同文件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
如通讯、 理发、 送水、 洗衣、 自行车免费租赁、 物品搬移等服务,
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 临时性服务等) 的, 视为延伸
服务, 延伸服务的内容、 标准和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友谊路6号、15号、17号
七、验收日期:2026-06-15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陈叶芳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