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
发布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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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6-D-0088)公开招标公告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首页 政采法规 购买服务 监督检查 信息公告 国际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6-D-0088)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08日 18:5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分网 【 打印 】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18: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08: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预算金额 ¥8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琳 项目联系电话 022-25866109 采购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旭升路3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65545023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4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25866131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6-D-0088)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2026-D-008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30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2026-D-0088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采购2026年部分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4.0万元 最高限价:8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84 84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七)本项目付款事项如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则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条款付款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机关、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合理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并在该期限内完成检验或者验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2. 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3. 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到 2026年06月1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